为了保证本公司环境检测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,保证用科学的方法,出具准确可靠的数据。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、可靠和公正。特向社会各界作以下声明:
一、公司全体员工都将自觉地维护公正性和诚实性准则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、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规定的要求开展技术服务,对任何委托单位和个人均持公正态度,保持相同的工作质量,在检验检测中不受任何行政、商业干预,不受任何关系和部门的势力的干扰;
二、公司及其监测人员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三、公司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,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、客观、真实、可追溯。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采样与分析人员、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、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。
四、未经允许严禁将委托单位和个人的样品、资料、数据等技术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或用于本公司的产品技术开发;承诺为客户承担保密的法律责任和义务。
五、委托单位对本公司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投诉,一律由综合室受理、登记和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提出单位,确实因本公司工作失误造成错误的,将由本公司负责出具纠正后的报告,并消除影响;
六、如本公司人员参与弄虚作假、敲诈勒索、受贿、渎职等案件,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;
七、采取不定期走访、专访活动,调查本公司在保证公正性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八、坚决禁止不检验出具报告、篡改数据出报告、出具虚假伪造报告等行为。
九、禁止转让、出租、出借资质证书标志,不伪造、变造、冒用资质证书。
十、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严格遵守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,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。
青岛海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总经理:寇建山 2021.03.02